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帷幕
发布时间:2021-03-30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按照“自治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2月18日,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草拟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21〕38号,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工作需要,我厅成立了由杨劼厅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驻厅纪检组,厅法规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厅机关党委纪委和环境监察局组成的综合协调组、排查核查组、政策法规组、监督执纪组4个专项工作组。
截止目前,各盟市生态环境部门,已按照我厅的“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工作方案,抽调人员成立了相应的专班,着手开展对2010年-2020年期间查处涉及林地、草原污染破坏行政处罚案件的汇总梳理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在自治区、盟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下,正在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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