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1-03-30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全区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自2020年7月开始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依法依规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共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439家、处置单位108家。共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40件,其中行政处罚30件、处罚金额429.5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0件;此外,还有16条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有力打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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