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搭好环境信访“连心桥” 释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积极信号
发布时间:2024-08-01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年来,延边州生态环境系统立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将环境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用“三心”换民心,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稳步提升环境信访办理质效。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州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56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7.2个百分点。在各类信访问题中,大气污染信访量减少了23.75%,水污染信访量降低了81%,噪声信访量降低了65.1%。全州环境信访案件数量呈现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反映我州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成效,释放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积极信号。
一、坚守初心,及时化解信访难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规范州(县)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信访处理制度、程序,设立环境信访“专人专岗”,用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平台等渠道,确保群众来访有人接待,来信有人处理,做到有访必接、违法必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等方式,聚焦扬尘污染、噪声污染等群众关切的重点环境问题,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筑牢决心,强化信访办理质效
印发《2024年环境信访工作计划》,建立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对于突发环境事件能够迅速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降低环境损害,从而减少因突发事件引发的信访。加大环境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办结、回复、回访力度,不断提升环境信访纠纷矛盾化解能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保持耐心,做好信访办理“后半篇”
开展环境信访案件“回头看”, 对已处理的环境信访案件定期进行回访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治理成果。加强环境法规教育,面向企业开展环境法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环保自律意识和治理能力。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设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监督,不断激发公众、企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上半年,全州环境有奖举报案件14件,发放奖励3万余元。
下一步,延边州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巩固和扩大环境治理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407/t20240730_3269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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