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之声)衢州市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构建为企服务新生态
发布时间:2024-01-02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数字中国、共同富裕重要论述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要求,高质量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改革争先创优,加强改革经验推广推介,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为浙江“两个先行”提供支撑保障,特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网”“浙江省生态环境政务网”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改革之声”栏目,择优登载各地各单位改革工作的创新做法、亮点成效,并同步推送省厅“官微”,供各级交流借鉴、互促共进。
今年以来,衢州市以环境行政许可集成改革省级试点为抓手,聚焦环境准入、监管执法、中介服务等高频涉企事项,深化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助力企业减负降本,构建为企服务新生态。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09个、项目投资额540亿元,环评审批时效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全省第2,受到企业和社会的高度关注肯定。
一、推出环境许可“套餐”服务,变“单事项逐个批”为“多事项合一批”。一是组合式许可集成套餐。针对同一个建设项目涉及多个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编制《衢州市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多评合一”工作规范(暂行)》,探索完成全省首个“排污许可证+危废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案例,推出“陆域环评+辐射环评”“小微企业‘打捆审批’”等N种组合式许可集成套餐,实现市级承担的13项环境许可事项能合尽合。今年以来,已完成项目“多评合一”8个,审批耗时从原先的14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平均为企业节约25%的报告编制费用。二是跨部门多评集成套餐。针对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取水许可、环评与能评和安评等跨部门许可事项,探索召开一场专家评审会同步审核、同步评价,在设计环节一次性落实不同部门对企业的要求,变企业的多头协调为政府部门的内部协调,让企业少“跑腿”、服务多“跑路”。完成全省首个环评、安评、能评“多评集成”案例,项目技术评审时间缩减67%、费用缩减40%,《中国环境报》刊发热评文章予以高度肯定。三是大项目容缺受理套餐。针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主要材料齐全、次要材料出现暂时缺少的情形,建立“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可先予受理、先予审查,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补正相关材料,避免重复往返提交。今年以来,已完成省级“千项万亿”工程项目环评审批46个,平均办理时长13天,较法定办理时限缩短47天。
二、推广环境监管“暖心”服务,变“事后罚”为“事前帮”。一是搭建环境许可“一条链”提醒模块。打通国家、省、市三级环境许可相关业务系统,归集生态环境、经信、营商等部门数字平台涉企信息,梳理提醒预警条件和内容,搭建环境行政许可“一条链”提醒服务模块,实现项目办证、许可继证和“三同时”验收等高频违法事项预警信息精准推送。模块上线以来,已发送预警短信122条,提醒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环境行政许可事项。二是打造环境问题“一站式”管理平台。建立生态环境问题“一站式”管理机制,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巡查”APP,推进涉企检查“多项事合一查”,落实问题全链条闭环管理。同时,鼓励企业主动报送问题,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上门帮扶,实现问题“一站式”会诊、“全闭环”解决。截至目前,已帮助企业发现问题1481个、闭环解决1303个。三是建立环境执法“一揽子”豁免机制。出台《衢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将10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采用非现场监督方式开展检查。编制《衢州市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试行)》,对22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已办理轻微不处罚案件30件、免予罚款246万元。创新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刑事合规,完成全省首个生态环境领域刑事合规案件,依法对两名管理人员环境违法行为作不起诉处理。
三、推行中介市场“规范”服务,变“利益优先”为“高效双赢”。一是全力提升技术评估时效。制定全省首个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规范,设定技术评估单位高工、注册环评工程师人数“硬杠杠”,出台委托、初审、评审、审核和编制评估报告5项程序“15522”时效规定,明确报告修改要求“一次性告知”要求,有效提升环评报告技术评估质效。《规范》实施以来,环评报告平均修改次数由5次缩减到2次,平均修改时长由2个月缩减到20天。二是多措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建立环境许可网上中介超市,引导鼓励一个中介机构提供环境许可、治理、监测等多类型技术服务,推动147家企业实现中介打包服务。调整全市环评专家库,取消近3年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生态环境部环评信用管理平台中有信用扣分的6名专家入库资格。鼓励企业自愿参加联席会议评审,实施环境许可专家评审全程监控,保障许可全过程阳光透明。三是定期抽查中介服务质量。建立环境中介服务质量复核“随机摇号+重点靶向”抽查制度,组织驻衢中介机构参与复核摇号,现场抽取项目、公布抽查清单,并定期晾晒质量复核结果,纳入对中介机构和相关个人的年度考核。今年以来,已对46个中介机构开展抽查,晾晒6批次复核结果,对8家中介机构、8名个人进行扣分。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3/12/29/art_1201818_58950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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