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04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辽核办发〔2023〕2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 核设施名称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号 | 持证单位 | 变更内容 |
1 |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号机组 | 建造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120号 |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由王秀启变更为陈劲。 |
2 |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4号机组 | 建造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121号 |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7/202302/t20230224_1017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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