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修改的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4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修改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修改的管理》(HAD103/14-2023),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2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2月9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302/t20230215_1016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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