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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各州(市)、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持续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8年度水环境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水环境质量整体稳定,九湖、重点流域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现状水质保持持续改善势头。全省7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完成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任务,均已建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129个县全面完成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5个地级市33条黑臭水体中,29个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完成1019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昆明市建立了公平公正、完善有效的河道生态补偿机制,“谁污染谁买单”倒逼环保责任的做法初显成效。

  监测数据显示,全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比例分别为83.8%、4.9%,分别比2017年提高1.2个百分点、降低0.6个百分点,水质稳步改善。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按年均值评价)100%。但是,全省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少数考核断面(点位)水质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遏制、水质改善不明显、水质达标工作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

  2018年,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有昭通市、保山市、文山州、西双版纳州、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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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各州(市)、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持续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8年度水环境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水环境质量整体稳定,九湖、重点流域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现状水质保持持续改善势头。全省7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完成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任务,均已建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129个县全面完成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5个地级市33条黑臭水体中,29个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完成1019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昆明市建立了公平公正、完善有效的河道生态补偿机制,“谁污染谁买单”倒逼环保责任的做法初显成效。

  监测数据显示,全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比例分别为83.8%、4.9%,分别比2017年提高1.2个百分点、降低0.6个百分点,水质稳步改善。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按年均值评价)100%。但是,全省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少数考核断面(点位)水质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遏制、水质改善不明显、水质达标工作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

  2018年,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有昭通市、保山市、文山州、西双版纳州、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shjgl/dbssthjzlgl/201908/t20190823_191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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