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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通〔2022〕26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全面落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2019〕3号),建立规范有序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依据《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及《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等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云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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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2019〕3号),建立规范有序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依据《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及《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等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云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云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ghgl/wxfwgl/202203/t20220307_229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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