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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2020年1-9月)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

  (2020年1-9月)

  一、城市空气环境

  2020年1-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6.1%,较2019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94.2%,同比上升6.1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20.8%);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微克/立方米(25.0%)。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73.6%和12.7%。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茂名市(湛江和茂名并列第2名),后三位为清远、广州和佛山市;21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

  2020年9月,全省AQI达标率为93.8%,同比上升28.4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89.6%,同比上升42.2个百分点。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微克/立方米(33.3%);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微克/立方米(32.1%)。臭氧和NO2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93.2%和5.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湛江、茂名和阳江市,后三位为广州、佛山和江门市;21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

  附表1  2020年1-9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城市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月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

  (PM2.5)

  月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环境空气质量

  指数

  排名

  综合指数变化率

  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同比

  变化程度排名

  广州

  38

  20

  90.5%

  3.33

  20

  -13.3%

  —

  深圳

  29

  16

  97.4%

  2.42

  6

  -14.8%

  —

  珠海

  26

  15

  96.7%

  2.29

  5

  -22.1%

  —

  汕头

  31

  18

  98.2%

  2.49

  7

  -10.4%

  —

  佛山

  37

  19

  92.0%

  3.07

  19

  -21.1%

  —

  韶关

  34

  22

  96.7%

  2.88

  16

  -10.0%

  —

  河源

  33

  19

  98.5%

  2.65

  11

  -4.3%

  —

  梅州

  30

  20

  98.2%

  2.57

  10

  -11.7%

  —

  惠州

  33

  17

  97.8%

  2.53

  9

  -15.4%

  —

  汕尾

  26

  16

  97.4%

  2.19

  1

  -9.9%

  —

  东莞

  33

  21

  90.9%

  3.01

  18

  -21.0%

  —

  中山

  29

  16

  93.8%

  2.49

  7

  -23.9%

  —

  江门

  34

  17

  90.9%

  2.81

  14

  -20.2%

  —

  阳江

  28

  17

  98.5%

  2.26

  4

  -19.0%

  —

  湛江

  29

  17

  99.3%

  2.23

  2

  -13.2%

  —

  茂名

  33

  17

  99.6%

  2.23

  2

  -15.2%

  —

  肇庆

  34

  21

  97.4%

  2.86

  15

  -20.6%

  —

  清远

  45

  27

  91.5%

  3.44

  21

  -2.8%

  —

  潮州

  39

  23

  97.4%

  2.77

  13

  -10.4%

  —

  揭阳

  41

  27

  96.4%

  2.96

  17

  -8.9%

  —

  云浮

  33

  19

  98.9%

  2.70

  12

  -17.9%

  —

  全省

  33

  19

  96.1%

  —

  —

  —

  —

  珠三角

  33

  18

  94.2%

  —

  —

  —

  —

  注:1、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2、综合指数变化率“+”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3、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

    

  附表2  2020年9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城市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月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

  (PM2.5)

  月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环境空气质量

  指数

  排名

  综合指数变化率

  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同比

  变化程度排名

  广州

  38

  21

  90.0%

  3.50

  21

  -18.6%

  改善

  深圳

  28

  16

  90.0%

  2.55

  9

  -26.1%

  —

  珠海

  22

  14

  93.3%

  2.52

  8

  -28.8%

  —

  汕头

  31

  18

  93.3%

  2.55

  9

  -12.4%

  —

  佛山

  38

  22

  83.3%

  3.48

  20

  -20.2%

  改善

  韶关

  31

  20

  100%

  2.60

  11

  -28.8%

  —

  河源

  31

  18

  100%

  2.44

  6

  -25.4%

  —

  梅州

  29

  18

  100%

  2.41

  5

  -29.3%

  —

  惠州

  36

  17

  100%

  2.66

  12

  -21.1%

  —

  汕尾

  28

  16

  90.0%

  2.37

  4

  -13.5%

  —

  东莞

  36

  22

  90.0%

  3.19

  18

  -24.4%

  改善

  中山

  32

  16

  86.7%

  3.06

  15

  -25.9%

  改善

  江门

  37

  18

  80.0%

  3.40

  19

  -21.1%

  改善

  阳江

  28

  15

  96.7%

  2.30

  3

  -32.7%

  —

  湛江

  22

  12

  100%

  2.01

  1

  -43.4%

  —

  茂名

  27

  14

  100%

  2.20

  2

  -40.9%

  —

  肇庆

  36

  22

  93.3%

  3.07

  16

  -19.8%

  —

  清远

  40

  20

  90.0%

  3.10

  17

  -22.3%

  —

  潮州

  36

  19

  96.7%

  2.50

  7

  -15.3%

  —

  揭阳

  40

  24

  100%

  3.00

  14

  -14.0%

  —

  云浮

  37

  19

  96.7%

  2.99

  13

  -25.6%

  —

  全省

  33

  18

  93.8%

  —

  —

  —

  —

  珠三角

  34

  19

  89.6%

  —

  —

  —

  —

  注:1、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2、综合指数变化率“+”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3、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

    

  二、水环境

  2020年1-9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100%。2020年第三季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2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0年1-9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83.1%,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森高排污口断面因断流未开展监测,暂不纳入统计)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

  2020年1-9月,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揭阳、湛江、东莞市。茂名、东莞、惠州等15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湛江、河源、云浮等6市同比有所变差。

  2020年1-9月,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西航道鸦岗、淡水河紫溪、石马河旗岭,后三位为练江海门湾桥闸、榕江北河龙石、茅洲河共和村。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家乐福)、茅洲河共和村等7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小东江石碧、榕江北河龙石2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

  附表3  2020年1-9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2020年1-9月-1.jpg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为与国家排名衔接,省排名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

  

  附表4  2020年1-9月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水质及变化排名情况

  2020年1-9月-2.jpg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鸦岗断面1-9月数据除溶解氧为Ⅳ类外,其余指标均达Ⅰ~Ⅲ类,因此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但水质综合指数较低。

  3、共和村断面1-9月数据共5个指标在Ⅲ类~Ⅳ类间,因此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但水质综合指数较高。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zlpm/content/post_3106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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