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市区优良天数再创新高
发布时间:2022-01-14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按照白城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总体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突出强化加强工业、机动车、扬尘“三大污染源”治理,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主要空气污染指标持续大幅下降。 一是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完善重型柴油货车监管,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持续开展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二是采取“大改造、中整合、小淘汰”方式治理燃煤型大气污染,通过改造大型热电企业燃煤发电机组、整合集中供热企业、淘汰市区燃煤小锅炉,带动了空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4台20万千瓦时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5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设施改造并稳定达标排放。整合市区17家集中供热企业23台锅炉,全部并入国电白城龙华电厂和吉电股份白城发电公司。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167台。
三是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真正形成工作合力。整治“散乱污”企业58家,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44家。另外,要防新的“散乱污”企业出现,又要严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四是制定《白城市秸秆全域禁烧实施方案》,落实秸秆全域禁烧要求。建立并完善秸秆禁烧五级包保、网格化监管、秸秆离田、量化考核等10项工作机制。同时,加快推进“五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严格网格化监管措施。
2021年,白城市区优良天数34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6天,优良天数比例96.9%,提高2.1个百分点;可吸入细颗粒PM(2.5)每立方米23微克,较去年同期下降8%。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201/t20220111_83756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