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分局聚焦三项重点,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发布时间:2021-07-20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监管,综合施策,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严格管控工业领域减排。紧盯工业大气治理薄弱环节,加强工业窑炉、商混、料场精准管控,对全县商混企业和料场开展检查,督促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落实好各项降尘措施。面对氮氧化物居高不下的现实情况,邀请上海大学、清华大学对我县重点工业炉窑企业开展现场调研,进一步深挖工业企业减排潜能,建立了源排放清单,对2家工业炉窑深入治理情况开展了现场评估。
二是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一是开展评估摸底。制定并下发全年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分类分批管理,邀请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专家团队、监测公司等深入企业,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评估,在完成第一轮重点企业摸排的基础上,针对无效收集、无效治理等问题,下发致企业的一封信,督促企业就普遍性问题开展整改。二是夯实工作根基。全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监管方案下发后,召开工业企业部署会,传达各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开展分级管理,同时邀请行业专家就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逐一排查,找出制约达标的设施参数问题,并培训至企业和执法大队。同时自5月6日起,开展全员夜查行动,截至目前已开展四轮,检查企业180余家次,督促企业整改问题70余个,集中解决“有效收集、有效处理、达标排放”等问题。
三是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整治。向加油站业主就新标准的实施进行宣贯,并提前安排错时加油,召开了大气科、综合执法大队、检测科、设备服务公司、检测公司座谈会,深入查找一二三次油气回收工作涉及检测、标准、设备方面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利用红外摄像仪、FID对城区、开发区加油站进行抽测,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持续减排。
1-6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齐河县空气质量指数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44ug/m3、95ug/m3、17ug/m3、38ug/m3,其中PM2.5现状浓度居全市第一位,改善率达18.5%。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7/t20210717_3674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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