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视点

长沙市蓝天办曝光5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31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持续改善长沙市空气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长沙市蓝天办曝光5起环境违法案例。

  1月1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长沙东站旁调查核实,发现鲁某某(砂场)存在扬尘物料未密闭、未正确设置围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处罚款11000元。

  2月19日,芙蓉区蓝天办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朝阳街道朝阳路329号旁味庄饭店存在燃放鞭炮的现象,移交芙蓉公安分局经办。经查,肖某某在朝阳路329号味庄专业长沙菜饭店燃放鞭炮属实,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对肖某某处罚款500元。

  2月20日,望城区城管局大泽湖街道执法中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曹某在潇湘北路南塘路智慧城展览馆附近露天焚烧枯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望城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00元。

  2月20日,天心区大托铺街道蓝天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大托新村巧与智幼儿园附近道路旁有人露天焚烧垃圾枯枝树叶等造成浓烟滚滚,污染大气。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将火扑灭并移交天心区城管执法中队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天心区城管执法局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处罚款500元。

  3月14日,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城管一办在巡查时发现猴子石水厂工地内存在违规燃放鞭炮行为并移交天心公安分局查办,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对当事人邓某处罚款500元。


原文链接: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xwdt/szxw/202103/t20210331_15257648.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