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汛期环境隐患排查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和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8月11-14日,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分两组对全市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汛期环境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采取汛期环境风险管理座谈交流、重点环境风险环节现场排查、往期典型案例分析告诫提醒的方式,先后对百兴集团福利制革厂、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华煤集团煤制甲醇分公司、中石化华北分公司第一采油厂红河油田等20余户企业汛期应急值班、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办和指导。
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有关企业一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汲取我市汛期曾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坚决防止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要加强隐患排查。将“一废一库一品”企业作为重点,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风险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切实防止因企业排洪、坍塌等原因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二要严格应急值守。要将应急值班、巡查检查作为履行汛期环境安全责任的第一要务,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和雨期排查巡查,发现事故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三要做好应急准备。要时刻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监测设备、应急物资处在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在岗、措施到位、设备完善、通讯畅通,做好随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thj.gansu.gov.cn/info/1003/593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