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通过市级验收
发布时间:2020-08-26来源: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嘉峪关市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省级指导、地方协调、企业组建”的原则,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酒钢公司三方共同建设。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全省、全市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政企共建、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托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应急物资库房和救援体系,合作建设了我市首个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8月1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现场检查并验收了环境应急物资库采购物资。物资库现有储备物资主要包括呼吸、手足头部、防护服等人员防护物资,污染物阻断、警示、控制、收集、降解等处置物资,以及水质、苯系物、气体监测设备等保障物资,基本满足了目前嘉峪关市环境应急的物资需要。
环境应急物资库的建立将有效提高嘉峪关市环境应急物资调运和发放时效,缩短环境应急保障响应时间,提高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下一步,将以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的揭牌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和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嘉峪关生态环境局 许焘供稿)
原文链接:http://sthj.gansu.gov.cn/info/1003/593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