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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印发《关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加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财政局、德州市国资委、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务用车严格落实错时加油,7月至10月全市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17:00至次日9:00。

  据《通知》要求,公务用车严格落实错时加油,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管理制度,7月至10月全市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17:00至次日9:00。《通知》提出,倡导干部职工错时加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私家车夜间加油,7月至10月原则在18:00至次日8:30加油。同时,强化错时加油宣传引导,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将错时加油有关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并引导身边的广大车主朋友们选择夜间加油。《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强化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管理,加强内部检查和通报。各级生态环境、财政、国资、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要采取现场抽查、调阅加油记录、调阅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公务用车错时加油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公务用车错时加油落实落地,对发现不落实的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此外,我市还制定了《德州市公务用车加油制度》,切实预防“私车公养”问题发生,要求定点加油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对涉及公车加油过程实行全流程监控,确保随时调取监控录像需要。同时,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不定期派员到定点加油站进行督导检查、暗访,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007/t20200731_3180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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