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全面部署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21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宜春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此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通过开展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促使宜春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全面提高。
《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整治重点为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涉危废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列入2019年危废专项治理排查范围的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聚集区。
《方案》对三年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和严格要求。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二是动态更新重点单位清单。三是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四是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五是严厉打击危废非法行为。六是有序推动危废利用处置能力。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分4个阶段进行。一是2020年7月,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二是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地紧扣整治目标和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有序推进专项整治。三是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地根据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做法,制定有效措施,严防问题反弹。四是2022年上半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提出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