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13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坚决打好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2020年7月1日至8月15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决定联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将紧盯汛期畜禽养殖污染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影响,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实现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全覆盖,畜禽散养户养殖粪污集中处理,建立健全包括沿河乡镇在内的所有乡镇(村屯)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确保沿河畜禽粪污有效收集、规范处置,有效消除畜禽养殖粪污等外源污染,确保全市汛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专项整治主要围绕全市重点流域开展,整治范围延伸到重点流域的三级支流以及可能影响干流的支沟支渠。重点整治沿河畜禽粪污堆放、非法设置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等问题。全面检查河道内及两岸是否存在病死畜禽、畜禽粪便堆存,是否建立河道常态化管理保洁机制;检查沿河乡镇、村屯是否存在非法畜禽粪污堆放点,是否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沿河是否存在非法设置的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同时检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管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情况,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是否履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是否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禁养区内是否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存在复养、复建问题;检查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收集处置情况,畜禽养殖密集区是否建设了村(屯)畜禽粪污收集点,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是否实现乡镇(村屯)全覆盖等。
各地将围绕专项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集中精力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巡查, 7月1日至7月15日为排查阶段,要求各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清单。同时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组织开展立整立改。7月16日至7月31日为整改阶段,各地将对照清单开展整改。8月1日至8月15日为“回头看”阶段,各地要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派出督导组,强化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一刀切”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严管重罚,持续保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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