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依法查处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发布时间:2024-12-18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日前,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下称高州分局)依法查处并向公检部门移交一宗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
2023年12月13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下称高州分局)发现高州市泗水镇彰坑村委会大塘村二组的钟某华的铝锭加工场(下称加工场)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经查,加工场内建设有一条铝锭生产线,生产设备包括球磨机和漩涡加热炉,并堆放了大量的炼铝模具和铝灰物质。但该加工场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涉嫌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高州分局于去年12月1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同时依法对加工场和场内的物品进行现场查封并作相应的处理。
2024年4月15日-19日,高州分局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加工场内疑似铝灰和吕渣的物质进行分类、铝含量检测、采样和称重。经鉴别,认定现场96.37吨物品属于危险废物。高州分局责令业主对现场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目前,96.37吨物品危险废物已由第三方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完毕,公安部门已完成案件侦查并移送高州市检察院审查。
高州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市民和企业要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们美丽、清洁、安全的环境。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dsdt3071/content/post_4615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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