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普及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发布时间:2024-12-18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植法治观念,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深入干部职工、社区群众,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
把法律法规学习列为“第一议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律意识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依宪履职的责任意识。
二、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志愿者围绕宪法宣传主题,紧扣生态环境工作职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法咨询、普及绿色生活小知识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彩页、普法宣传品15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将宪法精神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营造全民与法同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党日活动
为使党员成为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先锋模范,组织局属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等有关内容,将宪法知识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使普法宣传内容更加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厚植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深厚思想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党员们纷纷表示学到不少“干货”,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提高。
四、发挥网络媒体的积极作用
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利用工作群和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积极推送宪法等宣传内容,组织干部积极观看“学宪法知宪法”公益大讲堂暨2024年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公益视频,进行公民法治素养测评问卷,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效果,形成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下一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2/t20241211_4777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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