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茂名市“三个坚持”扎实推进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
发布时间:2024-11-29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4年9月19日至30日,广东省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茂名市开展督察工作。在此期间,督察组接受群众举报并交办了十三批208件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茂名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行立改,扎实推进,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截至11月22日,已办结171件,办结率约为82%。
坚持高位统筹抓整改
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制定迎检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的调查核实、查处整改、上报反馈等工作,确保交办案件办理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到位。市委书记庄悦群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专题汇报,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雄飞对每批次交办案件办理均作出批示。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海龙同志现场调研督导重点信访交办案件办理工作,督察组进驻结束后马上召开交办案件整改工作会议,督促推进剩余未办结案件整改,积极稳妥、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坚持从严从快促整改
接到交办案件后,茂名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督边改,全力推动省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到位。信访案件组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督导,详细了解案件症结及原因,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督促属地高质量办结各案件。
坚持长效管理强整改
茂名市在省督交办案件办理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问题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的工作方法,对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实行台账管理、动态化跟踪指导,紧盯属地办理进度。为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效,防止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反弹,确保各交办案件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近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省督交办新增已完成的信访举报案件逐一进行实地核查,深入自来水厂、拆车厂、饲料厂、养殖场等群众投诉热点企业,对照交办案件信访办结案件标准,检查案件办理是否到位,以看得见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dsdt3071/content/post_4587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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