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市委任期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三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4-11-25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六届市委任期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第三轮巡察派出1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市生态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截至11月25日,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金泉,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处、巡察办负责人出席了有关单位进驻动员会。会前,巡察组组织召开了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会上,李金泉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局党组工作安排,高质高效完成本轮巡察任务作动员讲话,提出明确要求。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据悉,本轮巡察巡察组现场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期间,设置了专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和意见箱,方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3-88521687(工作日9:00—18:00);电子邮箱:cqsthjdyxcz@sthjj.cq.gov.cn;邮政信箱:重庆市渝北区A07044号邮政专用信箱;意见箱位置: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111办公室门侧和市生态保护技术服务中心1709、1710办公室对面墙。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对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市生态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原文链接:https://sthjj.cq.gov.cn/zwxx_249/zwdt/bmdt/202411/t20241125_13830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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