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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到期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关于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到期

  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2024〕11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发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到期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613081101

  法人名称:新疆宣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

  法定代表人:韩冰

  经营设施地址: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252-002-11 煤气净化过程氨水分离设施底部的焦油、252-011-11 焦炭生产过程中硫铵工段煤气除酸净化产生的酸焦油、252-016-11 煤沥青改质过程中产生的闪蒸油、252-017-11 固定床气化技术生产化工合成原料气、燃料油合成原料气过程中粗煤气冷凝产生的焦油、451-003-11 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煤焦油500000t/a

  有效期限: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9年10月23日

  初次发证日期:2019年8月1日

  

  

   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thjj.xjbt.gov.cn/c/2024-10-24/83644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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