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督察丨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4-10-21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时鹏远主持召开督察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选举成立督察组临时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学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并就如何做好本次督察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督察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省级督察的实际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对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准确把握“政治督察”“政治体检”定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督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针对督察地域、领域和时段特点,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切实保证督察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要善于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生态环境特点等,深入挖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解决一些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以解决实际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 会议要求,要坚持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做到聚焦、精准、深入,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问题整改搞“一刀切”,做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在现场检查调研或下沉督察期间,做到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干预被督察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正常工作。要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加强督察期间的学习、教育和管理,保障省级督察风清气正,树立督察队伍良好形象。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10/c00_31778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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