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部署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8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记者牛秋鹏北京报道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安排,各地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于2024年10月至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超标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商务部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动协作,通过共享信息、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部门协同监管水平,有力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引导具有资质的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zhongs/18470979705313976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策法规
- 2025年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潍坊召开
- 守护黄河生态绿,济南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十年再出发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