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多举措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4-10-18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安庆市迎江区坚持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切实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建立排查整治机制。出台《迎江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和整改实施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实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清零;印发《迎江区“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区级问题排查整改及“回头看”,巩固问题整改成效。
加强现场督查调度。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调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6次,查看并督导解决问题22 个;根据《关于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开展“环保四下基层”活动的通知》,县干深入包保一线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帮助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共下沉督查点位13个,收集并解决问题24个。
坚持常态化巡查暗访。采取暗查、暗访方式,利用无人机及机载气体监测仪等设备,对典型性、突出性问题,每季度拍摄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今年以来,共披露生态环境问题30个并交办责任单位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区环委办每月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餐饮油烟及环保督察问题开展“回头看”巡查,共巡查工地153家(次),餐饮油烟112家(次),印发巡查通报8期,发现问题21个,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并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共排查上报区级N类问题46个,已纳入“1+1+N”系统按期调度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改。
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出台《迎江区生态环保工作年末考核指标》《迎江区生态环保工作指数计算规则》,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季度指数考核及年末考核。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听取全区突出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指数考核结果在全区实行季度通报。严格实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约谈警示等制度。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2535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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