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协调机制会议调度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08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副召集人马云主持召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联络员会议,调度各成员单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落实情况,研究推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会议指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列为生态文明体制基础性制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美丽龙江全面建成、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省生态环境厅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运行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联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协同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工作,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服务重大项目快速落地。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锚定省委《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对标对表,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力度。一是配合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工作,定期提供动态更新所需资料,保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时效性。二是对照《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落实举措、时间安排和可检验的工作成果,按季度报告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三是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政策决策提供前期环境可行性研判服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构建与我省生态系统功能和资源禀赋相适应的发展保护格局,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络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9/c00_317735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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