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鹤岗市调研
发布时间:2024-09-29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郝伟夫、副组长马健带队赴鹤岗市东山区、绥滨县、萝北县等地,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自然生态保护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调研。
△听取“两河十四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情况
在东山区,督察组先后来到“两河十四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蔬园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鹤立湖水库等5个点位,现场查看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现状,询问水环境治理、动迁户安置、建筑垃圾处理等情况。督察组提出,鹤岗市要高度重视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区域实际,建立健全“收转运处”运行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在绥滨县,督察组重点查看自然保护区“绿盾”问题整改、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等情况,现场反馈发现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督察组强调,鹤岗市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保护区监管、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基础设施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帮扶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
在萝北县,督察组先后来到名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现场、饮用水水源地、嘟噜河、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等6个点位,了解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运行情况,现场踏查管网施工进展、保护区内违建拆除情况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情况,询问嘟噜河断面水质现状、超标原因排查及整改进展。督察组强调,鹤岗市及各县区要坚持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鹤岗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城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东山区、绥滨县、萝北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9/c00_31772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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