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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4-09-24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近日召开辐射环境安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消除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全区涉放射源及二类X射线固定探伤企业参加了会议。

  临淄分局要求,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开展放射源使用活动,确保放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强化能力建设,要求在放射性工作场配置辐射监测仪器,射线装置或核设施以及放射源工作时需监测周遭环境的辐射剂量强度,监测仪器控制系统联动现场门禁设备,保障现场人员安全。督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操作,对隐瞒虚报“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赵秀文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hbsdxw/202409/t20240924_4761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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