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增加补贴金额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4-09-23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记者王双瑾西安报道 陕西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10部门近日印发了《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增加补贴金额,推动以旧换新工作。
《方案》提高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两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在推进汽车置换更新方面,《方案》明确7月25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2万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万元;转让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8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万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2万元。消费者购买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
在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方面,《方案》明确9月10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类家电,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zhongs/1836991739758276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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