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制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09-09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地区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排污许可核发工作权限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近日,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阿克苏地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工作规程》明确了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核发主体、办理形式及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证流程等事项,是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细化和实化,对于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工作程序、明确地区各类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差别化管理措施、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具有积极的意义。
《工作规程》特别强调,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阿克苏地区辖区内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受理及核发工作,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注销等相关业务。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所属县(市)分局和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机构不再受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停止办理排污许可核发、变更、延续、注销等业务。
《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排污单位必须依法领证,依证排污,按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排污主体责任,控制污染物排放,主动变更排污登记信息,落实自行监测、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提交执行报告,依法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等主体责任要求。
《工作规程》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管理内容进行解读,使排污单位需要落实的排污许可相关要求更加清晰明了,方便依规进行排污许可管理。强化排污许可全周期管理,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规范申请和审批程序的管理。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明确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变更等相关情形,明确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批部门审核的要求等内容。同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解释等,对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发放、管理全过程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实,推动排污许可制度落地执行。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09/15979653e2de4549a42f6f56e244140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策法规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
- 一图读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图读懂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