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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监督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06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项目主体工程多久能完工?能否按照计划进行施工?投入运行的时间大概是多久?目前项目中最大的困难是什么?”在普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向项目负责人了解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困难情况。

  

  近日,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沙万祥一行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普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红河大屯海清淤扩容工程施工现场,实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普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组向施工单位了解项目施工建设情况后,要求施工单位与建设方一道齐心协力,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优化工序,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尽早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红河州大屯海清淤扩容工程施工一线,在了解到该项目当前属于停止施工状态后,监督检查组要求生态环境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科学论证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以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为做好一线监督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提前深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督察办公室,调研了解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地方党委政府对通报典型案例的整改工作部署、当前采取的方法措施、下步工作计划等情况,动态掌握整改进度,摸清问题底数,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近年来,我们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专题会商、一线监督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政治责任,有力推动了绿美云南建设”。沙万祥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靶向监督重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见底清零。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ywdt/xxywrdjj/202409/t20240903_239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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