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鄂两省签署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
发布时间:2024-08-26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执法协作,深化豫鄂生态环境执法交流联动,共同推进长江流域和豫鄂区域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8月22日,湖北、河南两省五市齐聚襄阳市,共同签署豫鄂两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并进行联合执法座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滔出席。
豫鄂交界地区是长江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近年来,豫鄂两地聚焦“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实践。开展跨省、市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将有助于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全方位、全链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助推豫鄂两省环境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跨区域、流域联防共治新局面。
王滔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时,强调要“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协同治理,加强协作联动,提供了科学指引。深化豫鄂两省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共同推进长江流域和豫鄂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南水北调水源保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也是共同推进长江流域和豫鄂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豫鄂交界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坚决落实协议部署,提高站位、担当作为,加大力度、加严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两省跨区域跨流域执法协作,尽好河南责任、贡献河南担当。
会上,两省共同签署了《湖北省、河南省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从联防共治、研判处置、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等方面约定了各方责任,为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依据。双方商定,成立湖北-河南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互信互谅、精诚合作,对边界地区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南阳市、信阳市、十堰市、随州市、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及执法支队长参加。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4/08-23/3054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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