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实施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
发布时间:2024-08-23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冯雨舟泰安报道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批复同意泰安高新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工作,成为泰安市首个试点产业园区。
本次试点实施有效期为两年,试点实施面积23平方公里。试点将赋予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降低环评类别、告知承诺审批、豁免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环评打捆审批、调整总量指标前置等一系列简化措施,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和服务效能。
泰安高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强化政策赋能,积极推广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宏观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效能,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hbsdxw/202408/t20240822_4753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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