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最高类别 陕西段生态环境优良等级面积达99.3%
发布时间:2024-08-13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获悉,2023年,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优良等级面积达99.3%,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82.20。秦岭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分布持续恢复,水质指示物种尖头大吻鱥首次被发现。秦岭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最高类别。
近年来,陕西省牢记“国之大者”,全力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坚决当好秦岭卫士,健全常态长效管控机制,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陕西省直各部门和涉秦岭6市协同联动,督导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黄河流域警示片等反馈的涉秦岭问题;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督办约谈,警示曝光查处的问题;持续完善数字化、网格化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以条例护山、智慧控山,巩固拓展小水电站退出、尾矿库治理、农家乐规范成果;实施守护祖脉秦岭三年行动,推进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建设,狠抓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
为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陕西省以汉江、丹江为重点进行大保护,制定方案保障丹江口库区上游流域水质安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区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河湖长+”协作机制,实施汉江、丹江“一河一策”方案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持续完善水质保障管控体系。据介绍,在各项措施推动下,汉江、丹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十年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
陕西省坚持保护与发展“同频共振”,出台《关于加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力“两山”转化与绿色循环产业发展,探索拓展“绿富”共赢路径。商洛成为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瀛湖枇杷、镇安板栗、洛南核桃等一大批“秦岭山珍”走出国门远销海外;39座小水电站创建为国家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27个矿山入选全国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12个县(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
胡静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zhongs/1822953269649948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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