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全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13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年来,普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全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总牵引,积极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示范效果。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高位统筹推进。10个县(区)均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创建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市政府专题会、全市重点工作双周调度会和办公室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开展了7次工作调度,1次情况通报,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组建市级专家组,并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对10县(区)进行技术帮扶指导。
强化组织保障。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纳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内容,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督查。强化经费保障,10县(区)共支付创建资金198.4万元。组织开展3次工作培训,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
推进规划编制。普洱市,宁洱县、景东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思茅区、墨江县、景谷县、孟连县创建规划通过省厅评审,按程序报审中。
完成创建备案。宁洱县、镇沅县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备案,孟连县完成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备案。普洱市和景东县、镇沅县、澜沧县、江城县、西盟县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备案。生态创建取得突破。2022年至2023年,景东县、澜沧县景迈山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宁洱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普洱市成为云南省首个成功创建两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的州市,为全省生态文明创建提供了普洱范例。
下一步,普洱市将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典型经验模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更加鲜明、生动和具体。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ywdt/zskx/202408/t20240808_239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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