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打造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标杆
发布时间:2024-08-12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以高新生态环境局为试点,在全省率先打造数字化标准办案区及执法装备库,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推进机构规范化。公开“三定职责”,明确工作职能,合理规划办公区、办案区布局,统一门牌、去向牌、桌牌、腰线等生态环境执法标识,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辨识度。
推进装备现代化。按照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先后购置无人机、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现场执法记录仪、个人防护包等多种设备,依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配齐配全执法装备。
推进执法数字化。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在全省率先打造数字化标准办案区及执法装备库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建设指令室、问询室、智能装备室、更衣室;依托在线监控预警平台,对园区企业废气、环境敏感点数据进行接入并实时监测,推动污染防治从“人防”到“技防”。
推进管理制度化。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执法管理深度融合,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推动执法规范、着装规范、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制度、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等近20项执法制度上墙。
推进队伍专业化。通过现场教学、执法大练兵等方式加强执法设备使用培训,着力培养执法能手。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做到规范着装、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努力锻造执法利剑,强化执法震慑。
今年以来,高新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办案件14件,督促整改生态环境问题113个,同比增长27.3%;环境空气质量PM2.5改善10.1%,空气优良率达97.3%,辖区水质断面均达Ⅱ类标准。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8/6/art_42067_4970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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