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丨牡丹江:助企“十办”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03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以开展“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为载体,推出助企“十办”服务,通过实施优化流程、规范服务、联动办理,完成审批项目77个,实现平均审批时限为1工作日,全力打造“环保服务”新模式,以实际行动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即来即审“当日办”。对符合相关区域规划和准入要求以及环境污染小、风险可控类别的建设项目,在完成环评文件评估前提下,通过企业自愿申请,提交报批要件,实行即来即办审批模式。环评报告受理后,企业可先开工建设,后行政审批,做到受理、核定、签发“当日办”,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目前完成“当日办”项目77个。
二是园区项目“承诺办”。在环境基础设施齐备、运行稳定的产业园区,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环评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承诺制审批。企业自愿申请,在提交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批承诺书后,合并受理公示与拟批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环评批复,后续进行实质性审查。通过“你承诺、我审批”模式作出审批决定项目1个。
三是两证同步“联动办”。实施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两项事项“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协同审批”,对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发生环评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审批;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切实解决企业多方报批及材料重复等难题。目前开展“联动办”项目1个。
四是同类项目“打捆办”。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等建设项目,位于同一市(地)、县(市、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实施“打捆”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降低报审频次,提高时间效率。目前办理“打捆办”项目2个。
五是入园项目“简减办”。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已完成环评的产业园区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适当简化、减少环评内容。在规划期内,项目环评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建设运行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可简化相关依托设施分析内容。通过“简减办”入园项目环评办理项目6个。
六是取消前置“容缺办”。环评所需材料由“串联式”调整为“并联式”,对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事项,在具有完成的可行性、可预见性、不颠覆环评结论等情况下,不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补正的实行环评“容缺受理”,在技术评估、公示期间补正材料。目前采取“容缺办”项目49个。
七是分级审批“领帮办”。实施“领办、速办、帮办、免办”四级管理,对国审省审项目全程“领办”,对市审项目服务“帮办”,对项目建设专人跟进全力“速办”,对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中对照不清晰、无法履行环评手续的项目,明确豁免范围实施“免办”,实现名录之外无环评。目前推进“领帮办”项目77个。
八是“五专”服务“上门办”。积极推动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关口前移”,提前对接掌握重大项目环评需求,建立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成立环评审批包保服务市县两级专班,开展专班、专人、专案、专报、专责“五专”服务,做到政策传达到位、责任明确到人、指导帮扶高效、审批服务闭环。目前开展“上门办”项目77个。
九是现场核查“即刻办”。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重新申领、变更、延续等事项,经现场核查申报要件齐全的,当场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对申报材料及要件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补正的,实行“容缺发证”,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补正材料,提高审批质效。
十是阳光审批“透明办”。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依托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切实做到“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推动实施项目行政审批与技术评估分离,评估内容通过专家集体论证,实现技术评审“零接触”,审批流程“全监管”。目前“透明办”项目77个。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6/202408/c00_317566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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