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为民”行动|盘龙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发布时间:2024-08-01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按照《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昆明市认真开展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昆明市的群众举报件进行重点攻坚办理,在各县(市)区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现场复核,切实抓好“生态为民”行动中涉及昆明的举报件的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黄日忠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到盘龙区对“生态为民”行动涉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目前,昆明市涉及20件“生态为民”事项,其中盘龙区2件。分别是盘龙区金林碧水小区物业公司未经批准在小区内多次砍伐林木”及“盘龙区麦丰路司家营街交叉口俊发城N16号地块设置了临时垃圾中转站,异味扰民问题”。
接到情况反馈后,盘龙区按照“两个一”工作模式,开展了相关工作,即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报案件办理计划。案件办理结束后,第一时间向周边群众通报办理结果。目前,通过整改,金林碧水小区物业公司补充了部分绿化苗木,完善了绿化管养措施;俊发城小区拆除了临时垃圾收集点,各户垃圾采取点对点的方式清运。小区增加了垃圾清运频次,确保垃圾不积存。经走访,群众对投诉问题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检查组强调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意义。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动真碰硬,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要压实责任,整改到位。健全完善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常态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建立一批制度、巩固一批成果,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效果不回落、不留后遗症。
要坚持群众路线,积极访民情、顺民意、解民忧、赢民心,做足民生“大文章”,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07/t20240731_239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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