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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延边州入选首批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首批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包含全国39个城市或市辖区,延边州名列其中。

  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采取趋利避害的有效适应行动,实现城市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不仅注重气象灾害应急和事后救灾保障,更加重视事前预防。自2023年8月,生态环境部启动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州生态环境局将试点申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与发改委、农业农村、林草等14个州直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全州社会经济发展等基本情况,调取96项相关材料,编制完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并通过相关评审。

  我州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期间,拟推进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以及强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3大类44项重大气候适应项目。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405/t20240517_3162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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