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县分局落实府院联动机制邀请检察院以第三力介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3月26日,农安县分局组织召开今年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就张某义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生态损害赔偿案进行第三轮磋商,会议启动与县检察院协作配合机制,检察官为特约法律监督员,以法律监督者、公益代表者、社会治理者的身份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权衡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助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
因赔偿义务人张某义服刑,磋商地点设在长春市净月监狱,会议由农安县分局副局长陈学强主持,县检察院、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农安县分局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涉案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责任主体、赔偿范围、相关证据以及法律依据,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认定、责任承担方式和履行期限等事项与赔偿义务人和参会的各方代表进行了充分的磋商。
府院联动机制起到监督、协调磋商与促进赔偿义务的履行作用。促进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相互支持、相互补充。
下一步,农安县分局将以此次磋商会为契机,将继续深化与检察机关协作,强化与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减少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403/t20240327_3129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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