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县分局优化执法效能 环境监管持续发力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有效开展,凝聚监管合力,2023年以来,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县分局多次与县商务局、市场监管、住建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将部门分别实施多次的抽查,变成“一次查”,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增加市场主体负担问题。
一是加强协同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依托吉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联动共管为核心,严格执行年度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聚焦生态环境具体监管事项,明确与其他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发挥工作整体性。针对检查中一些跨行业、跨部门的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会等方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各自责任,使检查工作力求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整体推进。聚焦监管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与相关部门联动监管,防范化解相关风险隐患。
二是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因地因时因需开展联合抽查。按照2023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和执法任务安排,长白县分局分局提前制定联合检查计划,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明确跨部门检查发起部门、参与部门、抽查时间及工作流程,强化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调高效。确定联合部门、检查专业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在吉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设置好双随机抽查任务,及时完成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今年先后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等部门联合抽查10次,“核技术利用单位”等部门内部随机抽查2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监管效能最大化。
三是规范检查流程,优化执法效能。检查前,执法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联合检查要求清单,提前熟悉检查项目。检查中,执法人员尽可能一次性完成事项清单中所有内容的检查,实时录入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至所在单位,指导其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针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落实后续监管,以“源头管控、过程闭环”为原则,不断规范检查流程,优化执法效能。
四是实行信息公示,注重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执法人员全程跟进整改进展,通过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开结果,为企业信用分级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市场主体违法成本,以公众监督推进企业绿色发展,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dfdt/202401/t20240130_3035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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