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赴辽源市开展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督导帮扶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处室(单位)组成帮扶组,对东辽河河清断面上游的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东辽县污水处理厂、东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督导帮扶。
检查中发现,3家污水处理厂都不同程度存在生化系统污泥颜色异常、中控系统不完善、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帮扶组对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及东辽县人民政府提出整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水环境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履职尽责,扛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本辖区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是全力开展排查整治,要“举一反三”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解决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要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等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帮扶和执法力度,对因整改不力导致水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stdt/202406/t20240627_3250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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