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印发防沙治沙规划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吉林省近日正式印发《吉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涉及范围包括吉林省中西部白城、松原地区的全部以及四平、长春市的部分共计14个县(市、区),到2030 年,将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96800公顷,总投资85524万元。
《规划》将吉林省沙化土地划分为4个沙化土地治理区,分别为白城北部沙化土地治理区、向(通榆县向海乡)—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图嘎)沙带沙化土地治理区、东西辽河下游沿岸沙化土地治理区、松花江两岸沙化土地治理区。
《规划》将根据吉林省沙区的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在切实加强现有林草植被保护和管理的基础上,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区施策的原则,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着力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依据吉林省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安排,与所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采取林业措施、草原措施、水保措施、农业措施综合治理,形成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性改进。对已有治理措施且治理达标的沙化土地进行全面保护,对没有治理措施和治理不达标的沙化土地,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同时,吉林省将充分利用沙区光、热、风、土地资源优势,发展风力、光伏板发电;按照因地制宜、以水定产的原则,适当发展适合当地生长且具有较高价值的沙地生态经济兼用林、种植饲料、养殖、精深加工、人工培植中草药和食用植物等;积极发展沙区旅游业。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沙化土地治理和沙产业发展,逐渐改善和提高当地人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使沙区生态建设与群众增收致富有机结合起来。
按照《规划》设定目标,到2030年,吉林省沙化土地(采取林草措施)林草综合植被盖度将达到73.2%。沙区植被稳定增加,沙化土地基本治理,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形成生态和谐、环境美好的生态环境。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stdt/202406/t20240617_3206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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