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编制启动会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现有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推进《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编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于11月24日在长春市组织召开专项方案编制启动工作会。
会上,方案编制工作专班就方案的编制进行说明,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全省各市州及五个代表县(市区)依次就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项目、主要成效、突出问题进行汇报,并详细介绍了实际工作中的治理经验、痛点难点等内容。会议现场还就行政村台账、治理模式、管控标准以及资金保障等核心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初步形成了工作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副厅长张天华带队组建专班,专项推动“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工作。为促进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张天华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肯定成绩,坚定信心。现阶段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比以前更加牢固、人员队伍更加强大、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各地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下步工作还有很大潜力。
二是正视困难,攻坚克难。各地要正确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紧密关系,正视差距,抓住发展机遇。
三是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艰巨,迫切需要各地区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的再加强,投入精力的再提升,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新的发展中奋发有为。
四是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各地要科学配备人员力量,积极配合方案编制,分步骤、分类别推动治理(管控)率有序提高。
五是加大帮扶,科学指导。省级层面将加大帮扶指导,深入研究支持政策,组织专题解读,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stdt/202312/t20231204_2927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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