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个市级生态环保督查启动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记者近日从吉林省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源市自11月1日起至12月底,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成为吉林省首个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地区。这次市级督查作为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
本次督查分为督查准备、实地督查、撰写报告、情况反馈、结果运用以及整改落实等6个阶段。辽源市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15家单位组成。
此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以及需要督查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等。
据悉,工作组于近日依次进驻各县区,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统一以通报形式反馈给各地,指出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秦勇表示,为切实做好环保督查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要突出问题导向,实施清单化管理;压实整改责任,从源头上把问题解决好、整改到位;强化督办落实,常态化落实调度、督办、通报机制;抓好验收销号,实行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注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避免老问题反弹、新问题衍生,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ywdt/ssdt/stdt/202311/t20231128_2918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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