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系统推进水环境改善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李洋 秦雪潍坊报道 今年1月—4月,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为3.15,同比改善9.05%,水质指数排名在全省150个县(市、区)中位列第三。
为做好源头治理,昌乐县不断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排污口现场检查机制,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年度计划,开展动态排查,明确排污来源,分批分类整治。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排查园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状况,督促园区企业做好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并安装雨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目前,共有12家企业完成雨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联网。
鉴于境内河流流经多个镇、街、区,上下游联系密切,昌乐县结合河流沿岸工业企业、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分布等情况,设置镇级考核断面,断面位置选取在每条河流的镇域出境处或入河排污口下游,以反映镇域内河段环境管理情况。昌乐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开展一次镇级河流断面人工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分析评估不同河段水质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实现上下游、左右岸联动,明确流域上下游镇街区的职责和义务,强化属地治理责任,推动控源截污、排污口整治、河道清理等水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针对枯水期易发多发问题,昌乐县开展河湖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动出击,抓早抓小,最大程度解决枯水期“藏污纳垢”、主汛期“借雨排污”问题,减少汛期污染物入河总量。行动中,重点关注污水处理厂及涉水企业排水状况、河湖及周边环境隐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其上游环境问题隐患等,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纠。截至目前,共排查涉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40家(次),巡查河道525公里,清理河道垃圾20处,排查整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问题两个。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hbsdxw/202406/t20240620_4737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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