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开发区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推进企业落实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强化污染者责任意识、规范环境行为,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统筹谋划,有序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向社会公众明确披露工作的各项责任、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对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建立帮扶指导通道,及时答疑解惑,先后在线解答、帮助解决问题300余个。此外,建立科室联审机制,根据各相关科室职能,系统审核企业填报内容。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的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行监督,及时受理社会公众举报,依法查处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
董若义 冯雨舟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hbsdxw/202404/t20240424_4721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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