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一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能力培训班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05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持续加强我省《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根据“江苏省加强地方《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能力建设三期项目”(以下简称“ODS三期项目”)实施计划,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在常熟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能力培训班”。二级巡视员杨新芝做开班讲话,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大气、固废管理、环评、执法监督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省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训。
杨新芝指出,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公约工作专业性较强,是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变革完善、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的具体表现。一是要通过学习,准确掌握蒙特利尔议定书总体要求。二是要通过培训,充分认识履约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是要通过ODS三期项目实施,加快形成有力有效的履约工作机制。杨新芝还从加强政策宣贯、加强备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履约项目实施的四个方面,对全省履约能力建设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培训班重点围绕履约进展及管理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执法监督、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化工生产行业履约、工商制冷空调行业履约、制冷维修行业履约等7个专题进行授课,并邀请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现场分享行业企业履约经验。
开班仪式后,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与无锡、常州、苏州、泰州4市生态环境局签署了ODS三期项目市级协议。
参训人员认为,本次培训课程设计全面合理,讲解深入浅出,通过培训熟悉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内容,进一步了解我省担负的履约责任,掌握了监督管理要求。希望未来能多举办类似培训班,扩大受训范围,帮助更多涉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工作的同志提升履约能力。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4/7/3/art_84025_11288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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