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整改再发力 聚力攻坚求实效——厅第四专员办在盐城市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6-30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省督察办工作要求,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系统“回头看”,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6月25日,厅第四专员办在盐城市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张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厅第四专员办通报了督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查自纠情况,盐城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珍禽保护区和射阳县、大丰区、亭湖区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
要充分认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督察整改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督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作为检验领导干部的“试金石”。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各项督察反馈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要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要细化整改方案,倒排进度计划,明确整改措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而且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并且落实资金保障,千方百计整改到位。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采取领导包案、专班推进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
要全面动员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主攻仗。及时梳理总结督察整改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或者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整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部署、再推进,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聚焦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垃圾整治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执法、强监测,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整改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由盐城市政府副秘书长陶晓林主持。驻盐城市环境监察专员、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以及盐城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4/6/28/art_84025_11283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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