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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景军同志告别仪式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4-06-30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4年6月26日,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分党组书记、局长闫景军同志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举行。6月18日,闫景军同志在青海省海西州执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调研任务途中,所乘坐的车辆突发交通事故,不幸因公牺牲,享年56岁。

  
△闫景军(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闫景军,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籍贯北京,出生地河北,大学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先后任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部,2012年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副主任,2016年任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2018年,他挂职任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结束后,闫景军先后任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分党组书记、局长,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分党组书记、局长。闫景军生前长期在环境监察、环境应急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线工作。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总能看到他的身影。今年5月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闫景军任第四督察组的总协调人。他有个习惯,每天晚上不管多晚,总会出现在督察组各个工作间里,了解每组白天工作进展。督察进驻结束时,大部分督察人员6月7日撤离,闫景军坚守到最后,6月9日周日他才坐一早的飞机离鄂。回到西北督察局后,他在6月13日西北督察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围绕“加强纪律建设、严守纪律规矩,高质量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主题讲了一场专题党课,之后很快投入到新的督察工作中。在6月13日的警示教育大会上,闫景军强调,督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自我要求,保持拒腐防变定力,严守“六大纪律”,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真正把学习党纪的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变成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督察铁军的过程,以督察工作实绩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以高质量督察推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6/202406/c00_317471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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